河海大学建于1915年,是一所拥有111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重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经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水资源工程蝉联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第一。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与动物科学10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进入世界排名前1‰。学校共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9个学科门类。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考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26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河海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对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其他
1.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认真查看《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并请持续关注研招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
2.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Email:hhuyzb@hh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