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建于1915年,是一所拥有110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重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经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水资源工程蝉联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第一。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与动物科学10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进入世界排名前1‰。学校共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9个学科门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试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河海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对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3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2年或3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标准学制 |
1 | 025100 | 金融 | 3 |
2 | 025200 | 应用统计 | 3 |
3 | 025400 | 国际商务 | 3 |
4 | 025800 | 数字经济 | 3 |
5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 |
6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 |
7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 |
8 | 055100 | 翻译 | 3 |
9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3 |
1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 |
11 | 085500 | 机械 | 3 |
12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 |
13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3 |
14 | 085801 | 电气工程 | 3 |
15 | 085802 | 动力工程 | 3 |
16 | 085807 | 清洁能源技术 | 3 |
17 | 085900 | 土木水利 | 3 |
18 | 086100 | 交通运输 | 3 |
19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 |
20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 |
21 | 125300 | 会计 | 2 |
22 | 125500 | 图书情报 | 3 |
23 | 125601 | 工程管理 | 2 |
24 | 125602 | 项目管理 | 2 |
25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2 |
26 | 河海里尔学院机械、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2年。 |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学费。
学校设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校区
学校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在各自学院(系)所在校区培养,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学院(系)名称以录取当年度实际情况为准。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单独考试学生30名(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报考条件:(1)符合第二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在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将单位推荐培养函、专家推荐表(须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报考学院审批表、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寄送至河海大学预报名(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详见“研招网”)。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招收专业详见“研招网”。其中“克拉玛依专项”招生信息可咨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咨询电话:0990-6633038)
4.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拟招生10人(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对应专业及方向)。联合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5828895)
5.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拟招生58人,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应专业及方向)。“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河海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联培研究生入学后即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学习和从事科研工作,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河海大学双方导师联合指导。(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咨询电话:025-82267021)
6.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施产教融合、工学交替联合培养模式,由河海大学分别与各联合培养单位共同承担培养工作,在河海大学进行课程学习,在各联合培养单位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由河海大学、各联合培养单位双方导师联合指导。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对应专项计划对应专业及方向)。(水利卓越人才培养专项咨询电话:025-83787338;雅江卓越人才培养专项咨询电话:025-83787383)
7.苏州高等研究院专项拟招生30人,依托相关学院招收校企联合培养专项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项目制”,以学生在学校开展课程学习,在联培企业开展学习与科研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苏州高等研究院”专项计划对应专业及方向)。(苏州高等研究院咨询电话:0512-66836876)
8.精细爆破全国重点实验室(咨询电话:18868115985)、流域水循环与水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咨询电话:025-83786697)、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3787270)的招生与相关依托学院共同完成。
9.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最新招生政策存在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及时调整招生方案和更新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研招网”和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对于因不可抗力(如网络、系统故障)或考生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看通知、填报信息错误)等导致的一切后果,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10.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Email:hhuyzb@h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