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51

一、考场安排

考试地点为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西康路校区1号和3号门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西康路校区2号门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88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河海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考场安排索引表》(见附件),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以免耽误考试。

二、特殊用具

006101电气工程综合和012101水利机械综合科目允许考生携带无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及周边交通情况,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西康路校区考生请从西康路校区2号门、西康路校区3号门进入校园。

2.考生进入校门时请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接受检查。进入考场时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3.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

4.任何考试科目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开考1个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允许上厕所。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材料带出考场,监考员允许离场后请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6.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通知中的《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方式:025-83786303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附件:河海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考场安排索引表.pdf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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