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信息(22)-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1浏览次数:735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1年计划选派21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岗位,详见附件。

4.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内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5.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1年10月1-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指南及申请材料及说明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应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审核材料,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倪昊森/徐一平

电话:010-66093992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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