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6832

各相关考生:

据《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对象

各学院(学部)官网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其中须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考核成绩需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结果和合格分数线将于考核结束后尽快公布,届时请及时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

1.初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2.初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及周边交通情况,初试具体考场安排请查阅“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初试)考生考场安排索引表”(预计2021514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关注)。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安排考生提前入校查看考场。

4.复试预计2021年5月15日下午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及时关注报考学院(学部)官网。

5.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请考生切勿自驾前往。

三、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一律南京市鼓楼区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3号门进出校园。赴考时请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当日苏康码(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获取“苏康码”进入考点前请提前更新至当日信息)、近14天行程卡(微信搜索小程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进校门时提前准备好,主动出示,接受检查。具体进入校园时间为考试当天7:30-9:15;进入考场时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考生抵达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查验证件等。体温正常(低于37.3℃)且苏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粘贴测温及验证合格标签,进入校园。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苏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在校门经过测温验证并贴过合格标签的考生,进楼宇时持相关证件直接从绿色通道进入,没有标签的考生须测温验证合格后入场。

 四、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前,请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特别是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2.考试过程中,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考生原则上要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N95口罩。

3.考试结束时,普通考场考生散场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待其他考场考生离开后单独离开。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南京市防疫政策和要求,尽量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试开始前,考生须签署《河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考生可至文末附件1下载打印,按要求签订并于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

2.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文件要求,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公平、公正地进行,严密监控各种考场违规行为,加强对替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必须使用金属探测器等设备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检查。为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积极配合,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4.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等材料(附件2-4),以免影响考试!

5.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入境后解除隔离未满14天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参加考试。对因疫情防控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校级疫情防控部门出具证明,非在校生由所在地县区级疫情防控部门出具证明,学校审核通过后,视情况启用线上备用系统同步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请512日24:00前提交至hhuyzb@hhu.edu.cn,压缩包命名规则:考生编号_考生姓名_书面申请)。

6.在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与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考生以及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的考生均须准备考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将考生信息表(见附件5电子版、签字扫描件pdf版和考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打包于512日24:00前提交至hhuyzb@hhu.edu.cn,压缩包命名规则:考生编号_考生姓名_信息上报)。

7.考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等工作详见后续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各学院(学部官网信息,最新通知将及时公告。

六、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方式:025-83786303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附件1:健康应试承诺书.pdf

附件2:考场规则.pdf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pdf

附件4:《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摘要).pdf

附件5:异常情况考生信息上报表.xlsx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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