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论文计划及开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3浏览次数:1886

各学部、学院(系):

         根据《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河海校科教[2010]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

2019级硕士研究生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请学部、学院(系)督促导师、研究生在本学期内做好开题工作,分专业有计划地组织开题报告会,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到学部、学院(系)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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