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硕博连读)

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11498

一、申请对象

河海大学2018级具有学士学位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学术型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3. 申请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硕士课程,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学术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 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成绩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可另行申请,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

三、申请学科范围

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且列入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学科、专业。

2.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2019122日-129

2. 下载表格:《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推荐书》需两名专家出具,其中一名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另一名应为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3. 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博士专业学院。

五、时间安排

1. 122-9日:报名(http://222.187.120.13:9000/);

2. 1210日前: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 1215日前:参加学院考核(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4. 12月: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公布审批结果。

六、其他

1. 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相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3. 硕博连读资格正式确定后的相关研究生,不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且须重新签订培养协议。

4. 在选拔、申请、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资格,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 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2020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培养,20209月入学。在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到正式转入博士学习期间,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继续做好硕士导师要求学习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和博士导师联系做好相关专业学习及科研工作。

6.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8378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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