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浏览次数:11232

各位考生:

河海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39日至10日进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证

即日起考生可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查询准考情况。报名不全(未交费或未提交材料)者不予准考。

准考考生37日—10日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考试证(点击“管理”→“打印表格” →“打印考试证”)。

考生须再次核对考试证上的报考科目等信息。

    2.考试地点

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闻天馆,北教,具体考场分布见考试证。

    3.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安排

39

310

上午8:30 - 11:3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下午2:00 - 5:00

业务课一

 

4.复试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5.特别提醒

1)考生须凭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持研究生证,境外学位获得者须持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2)报考材料不全者,请将补充材料于考试前或期间送至闻天馆625室,或复试时交至相关学院,以免影响复试、录取。

附件:1.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摘要)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31

1.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doc2.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doc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doc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摘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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