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2117

 

各院(系):

   根据《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河海校科教[2010]74)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

2016级硕士研究生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请各院(系)督促导师、研究生在本学期内做好开题工作,分专业有计划地组织开题报告会,届时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到各院(系)进行督查。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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