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已完成,获奖人员名单已公布,现将国家奖学金及配套生活补助发放情况说明如下:
1、国家奖学金奖金已于2015年12月发放完毕,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校财务处(83786338)。
2、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同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基本奖学金及同类奖学金,并发放一定标准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类别 | 基本奖学金等级 | 生活补贴标准 |
2013级硕士生 | 特等 | 800元/月 |
一等 | 600元/月 | |
2010级、2011级直博生;2012级、2013博士生 | 特等 | 1500元/月 |
一等 | 1200元/月 |
生活补贴自2016年1月起发放,至2016年8月停止发放。
3、各学院(系)应及时将国家奖学金发放和相应生活补贴标准情况告知获奖研究生。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