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关于选拔2016年“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5]88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经个人申请、专家推荐,研究生院资格审核,现将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提供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者须参加学院学科考核。时间同普通招考。
河海大学研招办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