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10890

各有关考生:

  我办自6月19日开始陆续寄发2015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政审合格者。

  部分考生因政审、地址(通讯)不详等原因通知书暂时不予发放,请有关考生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政审:单位人事部门或录取学院)。

  第1批通知书发放名单见附件。第2批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二、发放方式

为了提高发放效率,保证多数同学尽快拿到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移动电话)寄发,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因特殊情况,已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申请通知书自取的考生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本人无法到场的,请代领人携带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于6月19日-7月11日的每周三下午2:00-5:00至西康路校区闻天馆625研招办领取(其余时间恕不接待),可自取名单见附件。

  三、调档、合同及其他

  (一)调档。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根据档案到校情况正式确定奖学金等级。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合同。所有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签订研究生培养合同。研究生培养合同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根据本人录取类别下载、打印并签名(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还须由培养单位盖章)后于报到时统一交学院。(合同文本我办将实时公布,请关注)

  (三)其他。请注意查看我办有关通知。留法学生中政审合格的录取通知书已发放并请自行保管,回国报到时将查验。

第一批邮寄录取通知书名单.pdf

第一批自取录取通知书名单.pdf

2015硕士入学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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