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学位办安排,我校将作为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江苏省考点,承担5547名考生的考务工作。为确保本次考务工作圆满完成,现将组织落实监考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学校正式在职人员;
  3、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前培训、考试时间
  1、考前培训: 江宁校区:5月30日下午1:30,博学楼B201; 
                              校本部:   5月30日下午3:30,闻天馆108。
  2、考试时间: 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有关要求
  1、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全程参加考前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能监考。
  2、考试当天,监考人员上午7:50到达考场;下午1:00到达考场。
  3、各位老师在报名时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研究生院统筹安排,监考人员经确认后不再调换,监考人员不得私自找人代替监考。
  4、请各单位在上报监考老师时注意男女比例,以各一半为宜。
  5、有研究生考试监考经验者优先。
  四、人员组织工作
  1、院系监考人员的报名工作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人员须参加监考工作。
  2、党政机关监考人员的组织工作请机关党委负责。
  3、直属单位监考人员的组织工作请各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
  4、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1日(周四)12:00前将《监考人员推荐汇总表》发至办公自动化“研究生院考试报名”邮箱。
  附件:
  1、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