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落实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河海大学考点监考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118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学位办安排,我校将作为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江苏省考点,承担5547名考生的考务工作。为确保本次考务工作圆满完成,现将组织落实监考人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学校正式在职人员
3、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前培训、考试时间
1、考前培训: 江宁校区:5月30日下午1:30,博学楼B201;
                            校本部:   5月30日下午3:30,闻天馆108。
2、考试时间: 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有关要求
1、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全程参加考前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能监考。
2、考试当天,监考人员上午7:50到达考场;下午1:00到达考场
3、各位老师在报名时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研究生院统筹安排,监考人员经确认后不再调换,监考人员不得私自找人代替监考。
4、请各单位在上报监考老师时注意男女比例,以各一半为宜。
5、有研究生考试监考经验者优先。
四、人员组织工作
1、院系监考人员的报名工作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人员须参加监考工作。
2、党政机关监考人员的组织工作请机关党委负责。
3、直属单位监考人员的组织工作请各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
4、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1日(周四)12:00前将《监考人员推荐汇总表》发至办公自动化“研究生院考试报名”邮箱。
附件:
1、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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