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凡经我校2013年及2014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15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8日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好发至邮箱(hhuyzb@qq.com),我办将组织所在学院与201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起开展政审、调档等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发布时间:2015-04-21浏览次数:2076
各有关同学:
凡经我校2013年及2014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15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8日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好发至邮箱(hhuyzb@qq.com),我办将组织所在学院与2015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起开展政审、调档等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