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凡经我校2011年及2012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13年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15日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好发至邮箱(bianyumin0@163.com),我办将组织所在学院与2013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起开展政审、调档等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凡经我校2011年及2012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13年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15日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好发至邮箱(bianyumin0@163.com),我办将组织所在学院与2013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起开展政审、调档等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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