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隆重召开纪念国家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

发布时间:2010-12-31浏览次数:11

      12月28日下午,河海大学隆重召开大会,纪念国家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河海大学博士生导师、民盟中央副主席索丽生、全国人大常委、河海大学博士生导师、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校党委书记朱拓、校长、研究生院院长王乘、副校长鞠平、副书记陈德奎、副校长朱跃龙、副书记王济干教授、副校长唐洪武、副校长徐卫亚、校长助理吴胜兴出席大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遴选的我校部分博士生导师、历任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培养督导专家、2010年全国优博及提名论文获得者和指导教师,2010年学校优秀博硕士论文获得者及指导教师、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共400余人参加大会。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姚纬明主持大会。
 
  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正式确立,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学位制度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实行学位制度,有利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教育发展,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中外学术交流的发展和共同进步。
  
  朱拓书记做大会主题报告,全面回顾了我校三十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程,从研究生培养能力显著增强、学科与学位授权点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持续推进、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等六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成就,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以及需要重点做好的六项任务:大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大力加强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的优质资源建设,大力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
 
  民盟中央索丽生副主席和致公党中央严以新副主席作为我校首批获得硕士学位者,应邀出席大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感人至深的讲话。他们在讲话中希望学校进一步弘扬传统,保持特色,抓好学科建设;提高质量,规范管理,办好研究生院;强化基础,开拓视野,提升学术水平;以国家水利改革为契机,抓住各种机遇,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希望学校的学术带头人处理好个人和团队的关系,加强学术团队的建设与发展;认真施教,严格把关,培养优秀人才。希望同学们摒弃好高骛远,急功近利,努力做到求真务实,厚积薄发。陆桂华教授及其指导的吴志勇博士代表获奖的教师和同学先后做了发言。
 
  大会对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获得者及指导教师进行了隆重表彰,并颁发了奖金;对2010年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指导教师也进行了表彰。我校2010年申报的3篇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在陆桂华教授的指导下,吴志勇博士在“水文循环大气过程与陆面过程耦合模拟及水文预报”这一极富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水文气象学科交叉的前沿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使我国的洪水预报技术实现了重大突破,其博士学位论文成为我国水文水资源学科首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校彭世彰教授指导、徐俊增博士完成的学位论文《节水控制灌溉水稻生理生长响应机理研究》,刘汉龙教授指导、陈育民博士完成的学位论文《砂土液化后流动大变形试验与计算方法研究》入选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我校作为国家首批具有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学位条例颁布实施30年来,至今共授予1731人博士学位,10984人硕士学位,2158人专业硕士学位。先后获得3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35篇博士学位论文、62篇硕士学位论文分别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在毕业的研究生中,涌现了一大批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优秀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2007年6月,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设立研究生院,标志着学校已经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2008年8月,教育部批准我校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标志着学校进入了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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