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遴选2012-2013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的函》(留金秘美〔2011〕7174号)有关要求,我校将进行该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和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建议,在网上提交即可;或为硕博连读/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建议,在网上提交即可。
3、申请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年龄应不超过35岁(于1976年9月10日后出生)。
二、工作要求
1、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3、各学院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不超过2人。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河海大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学院经导师同意、综合考核后,提出学院推荐名单,并于2011年7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
2、2011年7月11日前完成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提出学校预推荐名单并公示。
3、2011年9月1日前,申请人需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
4、2011年9月10日前,学校上报推荐名单。
附件:
1、2012-2013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2、2012-2013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3、河海大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
研究生院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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