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调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2
 

各有关考生:

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调档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相关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见附件1,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非应届生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请于626日前,密封后通过EMS邮寄至拟录取单位

二、档案接收要求

所有拟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于626日前通过机要或EMS寄送至我校拟录取学院;所有拟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不转至我校。《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见附件2。

三、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各单位博士鉴定表和档案接收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6月12


附件1: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表.docx

附件2: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pdf

附件3:河海大学各单位博士鉴定表和档案接收的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