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凡经我校2023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24年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14日前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hhuyzb@hhu.edu.cn),学校将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和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学院(系)官网。
附件:申请2024年恢复入学资格返校回执.xls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