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0〕76号)及《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补充条款》(河海校科教〔2012〕30号),现就2017年度河海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拔培育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含硕士专业学位)选拔培育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具体要求及程序为:
一、博士申请者须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原则上培育时间不得低于一年半,不得长于两年半。
三、申请者填写好《河海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河海大学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导师认可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初审。申请截止日期12月18日。
四、各学院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认真筛选。博士生按原则上不高于本学院所有学科专业当届人数5%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者名单并排序,连同纸质(含支撑)和电子材料于12月19日前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硕士生由各学院自行审定,并予公示。
五、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入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名单,并予公示。
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doc河海2017优博培育计划申请表.doc河海2017硕士学术学位培育计划申请表.doc河海2017硕士专业学位培育计划申请表.doc2017年优秀博士论文培育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