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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研究生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的规定
为了使研究生能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根据国家鼓励晚婚的精神,提倡研究生在学期间晚婚。对研究生申请办理结婚手续规定如下:
1、凡符合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要求结婚,由本人提出结婚申请,由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2、已结婚的研究生应当晚育。如因生育中断学习,作休学处理。不能完成学业者,作退学处理。
3、在学期间结婚者,学校不提供住房,不允许在集体宿舍放置家具私占住房,不得影响学校集体生活秩序。
4、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对待恋爱、婚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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