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浏览次数:3753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相关要求,2020年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2020年已建议录取公示、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请在620日前将审批表(见附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闻天馆625室)或扫描件发送至hhuyzb@qq.com

  

河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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