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第二批硕博连读)

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9158


一、申请对象

面向河海大学2018级具有学士学位的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学术型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3.申请者须完成第一学期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良(专业排位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

5.身心健康。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课程成绩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可另行申请,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

三、申请学科范围与招生计划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

招生计划27名,具体学科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2019410-414日);

2.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表格:《报考登记表》(1份)、《河海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河海大学硕博连读专家推荐书》(2份)。《专家推荐书》需两名专家出具,其中一名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另一名应为与本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

3.提交《报考登记表》、《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博士专业学院。

五、时间安排

1.410-414日:网上报名

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

2.415日前:提交《报考登记表》、《申请表》、《专家推荐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考核学院。

3.418日前:参加学院考核(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4.4月下旬:学校考核、审定,公布审批结果。

六、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

2.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奖助学金评定具体按照《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科教[2019]5号)文件要求执行。

3.硕博连读资格正式确定后的相关研究生,不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且须重新签订培养协议。

4.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未完成硕士专业最低学分要求,或课程成绩不合格,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5.在申请、选拔、审核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2019年博士生培养,20199月入学。在确定硕博连读资格到正式转入博士学习期间,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继续做好硕士导师要求的学习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主动与博士导师联系做好有关学习研究工作。

7.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话:83786303

 

 

 

 

 

 

 

 

 

 

附件1

河海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批)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水文水资源学院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3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1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2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1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1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1

岩土工程

2

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3

公共管理学院

030300

社会学

1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海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