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浏览次数:4836

各位考生:

河海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3月10日至11日进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证

即日起考生可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查询准考情况。报名不全(未交费或未提交材料)者不予准考。

准考考生3月8日—11日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考试证(点击“管理”→“打印表格” →“打印考试证”)。

考生须再次核对考试证上的报考科目等信息。

   2.考试地点

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闻天馆,具体考场分布附后。

   3.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时间

3月10日

3月11日

3月12日

上午

8:30—11:3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加试科目一

(同等学力考生)

下午

2:00—5:00

业务课一

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科目二

(同等学力考生)

  4.复试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5.特别提醒

(1)考生须凭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持研究生证,境外学位获得者须持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2)凡报考材料不全者须在考试时补交所缺材料。

  

附件:1. 河海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及考场分布

      2.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3.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附件1:河海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doc

附件2:河海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doc

附件3: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doc

附件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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