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申请审核)

发布时间:2017-11-15浏览次数:12218

 一、选拔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拟攻读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或学科排名前20%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学历证书);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申请者硕士阶段学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在80分及以上,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25IELTS 6.0TOEFL 80120)、WSKPESTS)合格、在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5、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另行申请,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和考核。

二、选拔学科范围

我校所有博士生招生专业。

三、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网上报名(1115-125日,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

2、下载、填写表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1)《河海大学申请审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

   3)《河海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表》(两份,由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其中一名专家应为申请人硕士阶段导师);

   4)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3、提交材料方式、时间

  1)送交: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西康路1号校本部闻天馆625室)

   时间:2017128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 邮寄:EMS快递邮寄至“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10098),务请信封备注“博士申请审核材料”以便查收。截止时间:2017128日(以邮戳为准)。

四、资格审核与录取

1、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进行公示。

时间:12月下旬

2、学科考核:

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采取笔试、面试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并公示。时间同普通招考。

3、录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同普通招考。

五、其他

1、 申请-审核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计划不单列。

2、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奖助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3、本次选拔的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列入2018年博士生培养,20189月入学。

4、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5-8378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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