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1637

各学院(系):

    河海大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2017621日(星期)召开,现将会议评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内    容

612日17:30前

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

613-20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预审及会务工作准备

621日(星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请各院(系)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程安排,规定本院(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时间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议程,并及时相关时间安排提前通知到各位导师及研究生,以保证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学位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

20174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