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5-12-01浏览次数:1048

各院(系):

  依据《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9号)文件,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或七人组成,其中校内外专家各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所在单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校外专家如是河海大学兼职博导,作为校内专家考虑。请各院系通知导师,博士答辩聘请校外专家时需注意答辩委员会成员是否为学校兼职博导。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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