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河海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6浏览次数:4671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5〕3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河海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信息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且报考点为河海大学(3206)的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联考考生)。报考河海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无需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过期(时)不再办理。

三、现场确认地点:河海大学校本部(西康路1号)闻天馆一楼

四、现场网报流程如下:

①领取《流程表》。考生领取《2016年河海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流程表》(简称《流程表》),按要求填写姓名、报考学校、网上报名编号、考试方式等信息。

②验证。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其他考生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认证报告或提供相关证明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③照相。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和交费收据照相,领取打印的两份《报名信息简表》(背面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④签名确认。考生核对《报名信息简表》中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同时须认真阅读此表背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若信息有误确需修改,可办理相关手续申请重新报名,确认手续同补报名。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由于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⑤交表(承诺书)。交考生已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和流程表。

五、今年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名,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经我校报考点审核并报省考试院同意可予补报。一般流程为:1.考生申请;2.报考点给考生发放校验码;3.网上补报名、交费:11月9-11日每天9:00-22:00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补报名;4.补报名(含重新报名)考生现场确认:11月12日8:30—17:00考生到确认现场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1、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委托培养函,并交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经审核后方可确认信息。

2、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学历(位)证书。考生要如实填写往年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在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3、重复报名或重复交费申请退费:相关考生填写登记表,考点上报。

4、特别提醒: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准考证由考生在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河海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doc

报考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人员名单11.4.xls

2016诚信考试公告.doc

2016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考场规则.doc

2016统考科目网上评卷考生须知.doc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doc

刑法修正案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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