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2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5浏览次数:477

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2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通知,2012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批)现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规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学费资助人员),名额不限。
二、选派具体要求
选派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河海校外〔2011〕53号)。
三、选派程序
1、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填写《河海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河海校外〔2011〕53号)。学院经导师同意、综合考核后,提出学院推荐名单,并于2012年5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
2、学校审核:2012年5月24日前完成。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提出学校预推荐名。
3、申请人于2012年5月25-29日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系统填写有关申请信息(http://apply.csc.edu.cn ),并于5月31日(周五)15点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份交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闻天馆618室)。申请人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具体清单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在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下载)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 学习计划(外文)
(6) 国外导师简历
(7)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第二批可申报的可利用合作项目及项目选拔计划详见“国家留学网-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