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要

发布时间:2010-09-09浏览次数:364

河海大学2006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关要求

一、 招收申请对象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学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
1、 河海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须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推荐并加盖公章。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否则申请无效。
2、 本科三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 英语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具有报考英语六级水平的相关证明。
4、 相关学习能力证书复印件一份。
5、 申请人还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其中1、2、3项必须在2005年10月12日前提交,其余各项规定材料可在复试时提供。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三、 申请流程
    申请者首先浏览河海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s.hh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于2005年10月12日17:00前寄(送)达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初审合格后,统一汇总。2005年10月14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chinayz.com.cn),11月10日至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推荐院校领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有效)《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于2005年11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达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对于经我校认定的优秀推荐免试生,我校按国家计划录取。
    以上相关事项由河海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6303或83787337     联系人:李 枫
Email:hhuyzb@hhu.edu.cn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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